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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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要闻]

我省发布《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通过挖潜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

    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

    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

    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

    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673058216@qq.

    com。

    2.通信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5室,邮政编码:

    1300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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