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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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民事调解书

    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大力推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

    被告夫妇石某和张某A因做生意向原告张某B前后共借款30万元,后因生意亏损无法按时偿还借款。2022年6月,原告张某B诉至西安区法院,要求被告夫妇偿还借款30万元,西安区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指派院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西安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干警们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申请出具调解书,2022年7月20日,立案庭编立“诉前调书”案号,发出了西安区法院首份“诉前调书”民事调解书。

    “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是最高人民法院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是贯彻落实关于“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精神,落实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机制的新举措。“诉前调书”案号适用于诉前调解成功后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与“民初”案号的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更能够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西安区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牢固树立创新思维,积极探索以“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案号方式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确认的新道路,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司法的高效便民。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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