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5.5%,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3%,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246.3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建筑业增加值959.9亿元,同比增长7.4%,全省22个城市启动实施356个城市更新项目,162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全省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38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102公里、供水管网482公里、老旧燃气管网85.6公里。完成老旧燃气“阀管灶”改造82万户。全省新增城市绿地902公顷。
2022年,全省要围绕“五大工程”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大力推动产业振兴。加大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加快繁荣,提升监管水平,优化服务能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农民进城购房支持力度,有效防范项目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优化住房公积金工作,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全面推进城市更新。2022年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2个,实施新改扩建1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0公里。建成7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300公里,改造断头路50条。新建燃气管网300公里,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900公里,建成燃气地下管网智能监测系统10家,完成燃气用户“阀管灶”改造100万户。改造供热管网1000公里。
统筹开展村镇建设。在全省选择30个建制镇开展示范镇建设。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2022年年底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率达90%以上,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品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健全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辽河流域3000人口以下建制镇要确保年内建成处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利用“吉林一号”卫星对全省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反弹现象进行排查整治。
深入实施民生保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省7个市县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26万套(间),推进棚户区改造。全省24个市县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2.04万套,计划新建公租房5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51万户。加快保障性住房空置等问题整改。做好棚改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实施一般建制镇D级危房改造。深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修订《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启动供热大数据平台建设。启动物业治理11项重点工作,出台《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10个配套文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抓好停车场专项治理。出台《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完善停车管理制度体系。
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加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探索实行智慧化工地。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推动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做好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加快住建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做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
持续促进绿色降碳。建设“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150处。扶余、靖宇、伊通等15个市县争创省级园林城市,东丰等17个省级园林城市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自行车专用道20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前试点城市至少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100%。
积极深化改革服务。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实施好12个行业专项规划。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倾听诉求,解决问题。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廉洁文明执法。探索“城市管理进小区”,解决小区执法难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