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23时29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巡逻至珲乌高速延吉方向130公里左右时,发现一辆“庞然大物”在右侧车道上行驶,民警开车追上去发现该号牌为吉AW3***的大型汽车装载的泡沫板存在超高超长的违法行为,小型车辆纷纷避让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车辆拦截并引导至延吉服务区进行检查。
刚进服务区,民警发现前方车辆有些“眼熟”,原来是另一辆吉AW2***的大型货车拉着同样货物在这里等他的同伴,民警让两车的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并进行询问。民警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崔某和孟某是从长春来的,本来公司要用重型半挂车辆拉这些泡沫板,但是公司的重型半挂车需要拉别的货物,一时没车了,就用这两辆车来装载泡沫板送到延吉,自身也知道这是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想晚上走躲避交警的检查。
民警向崔某和孟某进行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普法教育,他们表示接受民警的教育,以后会杜绝超高等违规载货的违法行为发生。同时,他们也对自己侥幸的心理感到后悔。随后,民警对其实施驾驶车辆超高超长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各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