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了解到,长春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月1日开始办理申请。
补贴范围:
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高校毕业生。其中包括,灵活就业。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按实际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数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体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申请流程: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账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省内外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