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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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男子多花7万买自家房子,为啥?

    “有本事你们就卖一半的房子,我看看你们法院到底敢不敢拍!”面对执行法官,长春一男子大放厥词,还扬言法院拍卖不了他的房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原本是个特别简单的案子,周某甲因投资缺少周转资金,向孙某借款数万元,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归还。为了要回自己的钱款,孙某选择向长春汽开区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案件事实清楚,不久便拿到胜诉的判决,一切看起来都顺理成章,可是让孙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执行判决这一步竟然出了“差头”。

    原来,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周某甲名下有一套房屋,根据以往的经验,只需拍卖房屋即可以帮孙某要回欠款。但法官经过调查之后,发现事情稍微有一些复杂,这房子是周某甲和其弟弟周某乙共有,法官多次联系周某甲与其弟弟周某乙,希望周某甲能及时履行判决归还欠款,但周某甲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周某乙还对法官表示,“又不是我欠钱,凭什么还钱,有本事你就卖一半的房子”,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周某乙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拍卖整套房子,但周某乙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房子价款的一半会分给他。可是没想到,周某乙竟然表示“我不买,也不会走”,周某乙如此抗拒,法官也十分无奈,只能依法将房屋拍卖。

    房屋开始拍卖后,买受人王某在网上看中了该房屋,并以55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此时周某乙才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房子被别人买走了,周某乙不但需要搬出去住,而且之后看房、装修、搬家全是额外的成本,无论怎么看都不合算,思来想去的周某乙便主动联系起执行法官,看看能不能撤回拍卖。

    但是事情哪有那么简单,拍卖成功的房子当然是无法撤回的,不过鉴于周某乙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执行法官帮助其联系到买受人王某,商量能不能再把房子买回来。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某最终同意以62万元的价格,将房屋重新过户到周某乙名下,里外里这么一算,周某乙非但没有占到一点便宜,相反还亏了约7万元。对此法院也提醒,欠账还钱古来理,主动履行才是真,别因为拒不履行而得不偿失。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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