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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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未成年人花样骑车集安交警追踪查处

    近日,有网友通过集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反映在集安市新建街上有两辆共享单车均存在一车拉多人情况。

    接到举报后,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视频发生时间为8月末,两名涉事当事人孙某与金某均未满16周岁,且部分违规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为在校学生。

    集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区中队民警通知当事人及监护人到大队进行处理,当事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于自己的行为,两名当事人向民警做了深刻的反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分别处以10元罚款,对其监护人进行了教育,并约谈相关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随后,大队组织警力到学校为违规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们上了一堂特别的交通安全课,通过播放视频案例,结合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现状,教育大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上下学及出行的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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