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榆树市男孩董某与两个小伙伴在其邻居于某家的铁艺简易棚中玩耍时,年久失修的简易棚突然倒塌,将董某砸成重伤。
在榆树市医院简单处理后,董某被送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一天之后,又转院前往长春某医院。没想到行至京哈高速公路时,所乘车辆突然失控,与中央隔离带相刮,造成车辆损坏,乘车人董某等人受伤。当董某被送到德惠市人民医院时,已确认死亡。
经司法鉴定,董某系因机械性损伤造成脑功能障碍死亡,砸伤在死亡事件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存在间接因果关系;砸伤承担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董某父亲在起诉中请求法院判令简易棚所有者被告于某按70%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董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法医鉴定费、处理事故交通费等合计689660元的70%,即48257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原告董某父亲和被告于某对该不该赔偿和赔偿数额的争议很大。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陈久铭为了不使矛盾升级,避免更大冲突,促进邻居和睦,在正式开庭之前陈法官进行了三次庭前调解,每一次都对双方苦口婆心,耐心劝解,向被告讲解国家法律关于建筑物倒塌致人死伤的相关规定,劝说被告体谅原告儿子突遭不幸而死亡的痛苦,劝说原告考虑被告没有主观故意,被告也很不幸。最终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成功,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赔偿30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重归于好。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