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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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广告]

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长春取缔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

    对停车场起降杆进行拆除

    拆除私自设立的指示牌

    “停车场标识牌拆掉!”“未取得经营手续及备案前,不得继续运营”……9月15日起,长春市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当天,记者跟随长春市城管局对长春市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了取缔,真正便民惠民还路于民。

    停车场没手续无发票被拆除

    停车每小时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下午5点—8点10元;包天24小时40元;包月500元,本车场没有发票……在产院胡同与上海路交会处,记者看到,围挡后的一片公共空地被人擅自圈占改成了收费停车场,粗糙简易的收费公示牌上不仅没有公章,而且明确不提供发票,经过执法部门前期排查,该停车场无经营手续,属于非法停车场。7天前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但经营者心存侥幸,一直在观望并未拆除。当日上午9时许,20余名执法人员对私自设立的指示牌、起降杆和道闸进行了拆除。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向阳街和长通路交会处,此处有商家私自圈地,将门前的公共区域私设成收费停车场。

    “该停车场没有在建委部门备案,收费公告栏也是假的。”执法人员表示,该处不具备收费停车场的资质,属于重点打击的圈地乱收费停车场。现场,执法人员对违规设置的地桩、护栏、指示牌和起降杆等进行了拆除。

    共取缔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

    当日,长春市一共对伪满皇宫博物院门前、国贸大厦门前等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了取缔。

    据了解,长春市的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23日启动,整治工作将持续三个月,分为组织动员、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和全面验收四个阶段。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社会停车场、自行圈地开办收费和非收费的停车场全部取缔;拆除老旧小区擅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起降杆和道闸;对医院、学校单位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进行整改规范,确保各类停车场具备相关建设和经营手续。对依法开办停车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长春市建委进行管理,其他违反停车场规定的相关行为,由长春市城管局进行管理。

    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停车场需开具证明

    对于市民关心的小区及单位内停车场如何处理,长春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穆春毅告诉记者,对于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停车场,需社区开具证明并提供场地照片上报各区,由各区统一报备长春市城管局;对于单位院内不收费停车场,超过50个以上车位的,到市建委备案;不足50个车位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穆春毅还表示,下一步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重点督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加大对违法违规停车场的整治力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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