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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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都市]

8月1日起,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带来新变化

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会更通畅业主的诉求会更快地进行处理

    改善生活条件,科技花园小区正在加装电梯

    从8月1日起,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开始全面施行了,《条例》除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外,更深层意义是将物业管理纳入了社会治理体系,是一次在党建引领下开展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建的积极尝试。

    5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对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有关社区进行采访,关注《条例》施行后将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居民:希望居民对物业公司的诉求能更快处理

    张女士是长春市幸福街与蔚山路交会处附近一小区的居民,对于刚刚出台的《条例》,她认为基本能够解决百姓在小区内遭遇的一些问题。

    张女士向记者回忆了一起女儿遭遇的尴尬事儿,她说,她的女儿读高中二年级,每天都坐学校的班车上学,一个月前的一个早上,吃完早餐的女儿背起书包准备坐电梯下楼坐班车上学,她家住在17楼,当女儿来到电梯口叫电梯时,突然发现这部电梯上到15层以后,一下子从15层掉到了负一层,然后就不动了,“看到电梯出了问题,女儿也就不敢再坐了,只能从17楼走到了1楼,由于下楼耽误了时间,女儿没有坐上学校的班车,后来是坐的出租车上的学!”

    其实,对于电梯出现问题一事儿,这栋楼的居民早就有反映,很多居民也都遇到过,并且反映给了物业公司。“女儿遭遇了这件事儿以后,我又把电梯问题反映给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接到居民的反映后,并没有及时地进行处理!”

    于是,张女士把整个单元的居民都找到了一起,一同找物业公司解决电梯的问题。“后来,物业公司终于找来了专业人员,对于电梯进行了维修,到目前为止,电梯没再出现过问题!”

    “因此,我希望《条例》施行以后,对于居民的诉求,物业公司应该更快地进行处理,这样,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才能形成良性的发展,不至于产生矛盾而对立!”

    物业:已将业主共同收益单独保管未来由业主决定如何使用

    “《条例》施行的消息我们已经知道了,《条例》给我们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估计公司会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以达到更好为居民服务的目的!”长春科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里管理中心杨经理如是说。

    杨经理说,该小区自2012年有居民入住以来,物业公司一直秉承着为居民服务好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居民服务,到目前为止,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相处还是比较融洽的。

    对于《条例》中所称,“物业服务人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以及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的问题,杨经理表示,小区居民的物业费缴纳还是非常积极的,没有出现催缴之间的矛盾。

    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看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升降杆等小区业主的公共部分有部分广告收益,对于这部收益的处理,杨经理表示,业主的公共部分的广告收益暂时由物业公司保管,这部分钱将由小区居民决定使用,“目前,该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后就可以决定这部分收益的使用动向了!”

    社区:正努力改变居民们的旧观念从改造环境入手达到小区“自治”

    《条例》中还提到,要“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于《条例》中的这个提法,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科技花园社区已经走到了前面。

    据了解,科技花园社区内都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所有的小区都由社区来代管。目前,科技花园小区5栋2单元已于7月初开始加装电梯,预计9月份即可完工,而科技花园社区辖区内的另外一部电梯也马上进入施工阶段。

    科技花园社区书记赵女士表示,该社区一直鼓励辖区内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以此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除此之外,社区还在科园路的两侧打造一条示范街路,想通过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来改变居民的观念,以此来引导小区居民达到居民“自治”的目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我们引导小区居民‘自治’的一个手段,我们希望小区将来都能够成立业主居民会,由居民自己当家做主,街道和社区只起到协助管理的作用!”

    对于《条例》施行,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海迎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闫成会表示,《条例》中,她最关注的是职权下沉的问题,这是在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建的一种尝试,以前,街道和社区对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没有一点儿约束力,现在好了,他们不用担心物业公司不配合社区的工作了。

    计划:我省制定了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

    记者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快构建党建引领、权责清晰、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全省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我省制定了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其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创建“红心物业”、下移工作重心、实施协同联动、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物业治理20条举措,实施“5+20”物业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违章搭建、乱收费、水电气热配套设施失管失修、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毁绿占绿等热点难点问题,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主要任务为:创建“红心物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心物业”建设,把物业管理服务力量牢牢抓在党组织手里。计划到2023年底,全省将打造300个“红心物业”示范项目。

    下移工作重心。突出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的宗旨,赋予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服务、业主自管、社区代管及其他管理等物业管理模式,基本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到2023年底前,长春市专业化物业服务占比不低于80%;其他设区城市(包括延吉市)不低于70%。

    实施协同联动。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推动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进小区,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物业小区管理法制化。

    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物业服务规范和质量考核体系,实行“红黑榜名单”管理,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动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拓展。2021年底前,在长春市试运行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实习生郭咏欣报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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