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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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公告

    致以下各位客户:

    由于您未能按照同我司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

    款,故我司按前述协议的约定与您解除《房屋认购合同

    起 内我     房  》。请您于接到本通知之日2日到司办理相关退手续。

    吉林省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长春融创洋浦壹 挞定名单

    房号   客户姓名  认购日期 身份证号

    20-1-511 塔长春   2021-6-3 229005*******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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