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以下各位客户:
由于您未能按照同我司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
款,故我司按前述协议的约定与您解除《 》房屋认购合同
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退房手续》。请您2。
吉林省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长春融创洋浦壹 挞定名单
房号 客户姓名 认购日期 身份证号
3-1-202 李海城 2020/12/27 22028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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