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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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广告]

我省全面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

    为“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是解决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我省多年来推动解决水源地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解决农村水源保护的重大民生问题,逐年加大工作力度,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吉林省实际供水规模达到“千吨万人”的33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已全部完成。

    “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是指实际日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或实际日供水量在1000吨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以外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主要集中在吉林省农村地区,共涉及33处水源地。

    为摸清底数,保障“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省全覆盖,我省于2020年年初组织各地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统计专网核查,进一步掌握农村地区水源地基础信息,打牢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基础。

    同时,我省出台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工作目标和任务时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并赴现场开展督导,对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要求各地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农村地区“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019年下半年,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审批工作的通知》,委托市(州)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审批,此举为地级政府批复水源地保护区提供了政策支撑,极大提高了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审批时效,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审批流程。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推动,全省33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全部完成,标志着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重心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走出了坚实的一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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