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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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吉林市、延吉市、通化县、集安市

我省4地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长春市、梅河口市、敦化市3地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发布啦!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吉林省4地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分别是吉林市、延吉市、通化县、集安市。此外,经复查确认吉林省3地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分别是长春市、梅河口市、敦化市。

    对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的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通报表扬中,我省梅河口市榜上有名。至此,吉林省“全国文明城市”增至7个。

    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大陆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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