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桦甸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协调全市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桦甸消防救援大队将推动《意见》相关工作落实和消防工作指导结合起来,第一时间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将《意见》下发给全市14个乡镇街道。下一步,桦甸消防救援大队将协助乡镇、街道完成“消防救援委员会”各项消防工作,全面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桦甸共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金禹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