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通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5月22日,通化市辉南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服务指导。重点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督促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持证上岗,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李柏林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