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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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都市

高速公路上又见组团违法

    4月29日下午,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平分局巡逻一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处三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车辆,其中两名驾驶人还涉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巡逻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辖区京哈高速公路四平收费站时,发现三辆白色轿车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嫌疑,巡逻民警与站口执勤民警在收费站出口将三台车辆截获。经查,三台车虽粘贴了临时号牌,但临时号牌仅限长春市区域内行驶。在进一步盘查过程中,民警在其中一台轿车内发现三幅车辆牌照,经核实系三台涉事车辆的牌照,三台车辆均涉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还发现三名驾驶人中的两人,一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人因记满12分驾驶证停止使用,两人均涉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三名驾驶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无证人员不涉及扣分),另对其中两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报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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