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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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等三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全省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今年年底全省每个城乡社区 有1名灾害信息员

    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等三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在省应急管理厅统筹指导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相互协同,加快推进本地区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乡社区,能够熟练掌握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2020年底全省每个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和管理灾情等信息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要求,建好各级队伍体系。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灾情信息管理职责的具体承担处室(科、股)及责任人;乡镇(街道)灾情信息管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下,落实具体责任人;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工作方式以兼职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职灾害信息员负责此项工作。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灾害信息员A、B角(即安排2人负责),灾害多发易发地区要适量增配,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确保“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齐备,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级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能够及时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掌握和报送灾情信息。实现每个城乡社区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集约高效”原则,尽可能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一专多能”,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每个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

    同时要加强各级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各级要逐步配备灾害信息员履行职责所需的设备,保障其工作开展。在统筹用好现有设备、装备的基础上,仍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汇报、沟通协调,为本级和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配备和提供承担灾情统计报送任务所需的必要设备、装备。多灾易灾地区逐步提高科技装备的使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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