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吉林省禁毒史上缴获成品毒品大麻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4月21日,长春市警方披露,近日刚刚破获一起特大制造毒品案,缴获毒品大麻3.9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2019年10月30日,榆树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榆树市太安乡某村有人存放大量大麻。接到线索后,禁毒大队立即向上级汇报,长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同榆树市禁毒大队联合开展侦查工作,民警发现太安乡某村姜某某、李某家空房中存放大量大麻,共计124袋(约重3.9吨),经深入调查得知,这些毒品归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王某某所有,民警立即对两人进行抓捕。
“当时掌握情况是岳某某潜藏在长春市某处,但是当民警进行抓捕时,嫌疑人已经离开……”据榆树市禁毒大队大队长庄桂州介绍,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相当警觉,每隔一段时间会换住处。又经过一段时间摸排获得线索,岳某某回到了榆树的一个住处,警方当机立断,当场抓获岳某某。突审中,岳某某供出“合伙人”王某某已经远赴山东济南打工。事不宜迟,榆树警方立即组织警力,人休车不休,连续疾驰一天一夜赶到济南,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最终将王某某抓捕归案。
岳某某落网后交代,当时就是财迷心窍,听说种植贩售大麻能牟取暴利,变动了歪心思。几经打听得知王某某曾经有过种植大麻被警方查处的经历,于是找到王某某谋划。俩人一拍即合,由岳某某出钱23万余元,王某某出钱10万余元,合伙找人种植大麻,然后贩售牟利。
2016年,王某某在吉林省以外的某地找到当地村民,以每亩地2000元的高价雇佣其种植大麻300多亩。期间,王某某负责全程的种植监管和指挥。当年秋收,岳某某、王某某指挥雇佣的村民将种植的大麻碾轧,筛制成大麻糠运回榆树市。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郎某某在明知岳某某要加工大麻,仍然帮助介绍制毒地点,岳某某答应给张、郎每人2万元辛苦费。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明知岳某某制毒,仍高价将自己偏僻闲置厂房以8000元价格租给岳某某,后在制毒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岳某某、王某某以每天120元价格雇佣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郭某某、夏某某、田某某等人参与制毒活动。
大麻运回榆树市后,由于岳某某原准备寻找的有“销售渠道”的上家已经被警方控制,因此一直没有销售,长期存放在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李某家的空房子中。2019年夏,空房子倒塌,岳某某用防雨布遮挡包裹,继续存放到案发。据岳某某交代,按照市场违法交易价,3.9吨大麻成品销售额达到80余万,净利润有50多万,但发财梦还没有兑现,警方已经将其绳之以法。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共计缴获毒品麻籽糠3.9吨,缴获毒资8000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岳某某等参与贩运、储存大麻的5人已被依法起诉,而参与筛制大麻的刘某某等7人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城市晚报记者 刘佳雪 报道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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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20年
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4月21日,长春市禁毒办与榆树市公安局禁毒办在榆树市太安乡共同组织开展了“2020年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拉开了长春市各县市区2020年春季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的帷幕。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长春市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势头,全面落实国家禁毒办《关于“天目-20”铲毒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禁毒办关于做好2020年禁种铲毒宣传工作的部署,4月8日长春市禁毒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禁种铲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自4月20日—4月30日,利用各地农村备耕有利时机,在村屯、集市、商圈等繁华地点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
在这次集中宣传活动期间,长春市各县市区、各街道乡镇将采取搭展台、摆展板、拉条幅,发放禁种铲毒宣传单、通告,利用集市电子广告屏、移动宣传车等宣传方式,开展禁毒宣传。各县市区、乡镇、村屯与农户间可层层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落实禁种铲毒责任。
/城市晚报记者 刘佳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