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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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要闻

我省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活动

    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0日,记者从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活动的通知》,共同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推动落实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广大群众职业健康意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更侧重线上宣传、线下为辅的方式开展,我们将结合防疫知识的宣传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加强引领、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朱德春副处长告诉记者,活动期间,将重点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职业健康诊疗机构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用人单位劳动者、社区或校园人员等五类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问卷调查,“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问卷调查结果,针对相关人群薄弱环节进行进一步宣教。”

    活动期间,将开展以下活动:

    一、职业健康内容宣传活动。制作下发相关视频宣传片,征集推广一批线上传播作品。由各地以条幅、展板等形式,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扩大效果。

    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开展义诊、咨询解答等,传播职业健康知识。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编印了《职业健康文件汇编》向各地和用人单位发放。

    三、开展职业健康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各地通过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对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劳动者进行培训教育,提高相应工作能力。

    四、开展职业健康知识问卷调查。分别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职业健康诊疗机构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用人单位劳动者、社区或校园人员等五类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和提高各类人群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五、开展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展示。利用国家下发的宣传海报、推荐的宣传用语和展示的传播作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传播,配合整体宣传活动的开展。

    /城市晚报记者 朴松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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