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
首页
第A03版:发布

辉南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辉南县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结合实际、积极作为,注重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辉南县持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必须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听取各相关部门及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后,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是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辉南县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农业经营主体、涉农资金统筹、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相关改革配套制度。

    另外,辉南县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要求,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依法清理规范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坚持便民服务原则,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吉林省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避免简单争议进入诉讼程序。

    /刁基峰 记者 王耀辉报道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