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就近申请办理楼门牌,按照《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市政府 “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年初,长春市民政局将全市楼门牌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就近到各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为进一步规范楼门牌设置工作,长春市民政局指导各区加大楼门牌设置、管理、检查力度。
一是规范档案。加强楼门牌申请资料标准化建设,根据《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及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梳理申请材料标准样本,严格规范楼门牌档案管理,确保申请表、楼门牌图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二是严格程序。严格委托第三方设置、制作、安装楼门牌等地名标志程序,加强对承接方资质管理,委托承接地名标志设置管理的第三方单位提供的产品全部具备民政部地名研究所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
三是加强管理。将楼门牌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畴,今年各区民政部门对全市部分街路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了楼门牌安装牢固、楼门牌号准确清楚完整。
下一步,长春市民政局将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加大对各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楼门牌等地名标志做到统一规划、布局合理、位置明显、导向准确、坚固耐用、美观协调,发挥好地名标志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记者 高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