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12月31日,长春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9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长春市交安委研究决定,从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此次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长春市公安局将严查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和吊销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报废和吊销驾驶证。 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将严厉查处。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进行查扣,对违法行为人达到拘留标准的一律执行拘留,对超标电动车一律追溯销售和经营环节,依法治理。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长春交警还将依托全市超限检测站和超限检测点,定点查控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夯实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统一行动,严查货车违规占道通行、强超强会、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明令货车一律靠右行驶。长春交警开展第一次集中宣传活动9日,为了在全市营造交通安全大整治的浓厚氛围,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一次集中宣传活动,使大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记者看到交警支队全员出动,走上主要街路和路口,走入繁华商业区、人员密集区域和停车场,向交通参与者发放宣传单。
大整治期间,长春交警将把大整治的宣传触角延伸向社区、农村、校园、家庭、企业等社会领域,开展贴近基层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使“珍爱生命,文明出行”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同时也将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驾驶人、一批违法营运车辆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一批被刑事追究和治安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增强文明交通、自觉守法的社会约束力。
/记者 王春胜 报道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