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4日
首页
第A02版:发布

长春失信联合惩戒平台上线运行

    长春市工商局经过3个月的研发与测试,能够满足长春市多部门应用的联合惩戒平台于6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

    联合惩戒平台分为限制信息录入、限制信息解除、限制信息查询、限制信息接收及联合惩戒限制事项管理五大功能模块,分别具有对失信主体相关信息录入并进行限制功能;失信主体修复信用解除限制或限制时限到期解除限制功能;查询失信主体受限相关信息功能;失信主体信息传递接收功能及依法依规增删联合惩戒事项的管理功能。

    联合惩戒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形成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核心,以限制、解除功能为载体,以接收功能为传递渠道的有机架构,平台整合了联合惩戒试点单位的数据,能够实现失信主体数据的互联互通并在完成与各单位业务系统的对接后实现对数据的应用,包括限制取得各相关领域任职资质,限制工程招投标,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部分高消费,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6月28日,长春市工商局组织长春市中法、市建委、市公管办、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等7家联合惩戒试点单位系统操作人员及全市工商系统登记科长开展联合惩戒平台实操培训会。 

    截止目前,联合惩戒平台中已录入失信信息86条,分别由长春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录入,对应的86家市场主体已“因未履行年报义务超过3年”“在年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制假售假情节严重”而受到联合惩戒的“实锤”。

    /记者 王海涛 报道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