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高效办结一起拖延长达7年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仅用7天就帮助胜诉当事人追回全部欠款,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以硬核执行力度守护司法公信力。
纠纷始于2017年8月,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并由张某出具正规借据。借款到期后,张某却迟迟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以借款实际出借人为案外人田某、且已向田某还款为由百般推诿、拒不认账。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而张某所称已向案外人还款的说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采信。最终,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依旧心存侥幸、消极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快立快执”工作模式。立案当日,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全部金融账户开展全方位排查,并迅速完成账户冻结操作,精准锁定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杜绝财产转移、隐匿风险。
立案次日,法院依法向张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明确其将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权益也将受到限制,全方位打消其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
得知名下账户被冻结、日常生产生活受到极大限制后,张某彻底认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立案第三日,张某主动联系法院,明确表示愿意全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执行局现场协商,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杨某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额外损失,全力促成案件化解。
立案第七日,张某当场足额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共计7.2万余元。案款足额到账后,执行干警当即依法解除对张某全部账户的冻结措施,屏蔽其限制消费相关记录,案件圆满办结。
法官在此提醒,欠债还钱既是基本道德准则,更是法定强制义务。拒不履行判决、拖延逃避执行,不仅无法规避还款责任,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会持续累计,只会加重自身还款负担。法院执行查控体系全覆盖、无死角,各类金融资产可一键查询冻结,限消、失信惩戒等措施将全方位约束被执行人生活出行。主动履行义务可快速解除惩戒措施,若恶意规避、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九台法院将持续深化“快立快执”工作机制,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实行“立案即查、查控即冻、到位即发”的快速处置模式,持续加大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手段,全力打通司法兑现“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速度与执行温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