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公信力,结合我省实际,实行三年一轮动态管理职称评审专家库,优化职称评审专家结构,现启动更新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工作。
专家库推荐成员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正高级职称;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无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和已退休人员不得推荐。
时间要求:2026年8月20日前,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报送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2026年9月30日前,省属高校和企业以及驻省中直有关单位报送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