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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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我省开展2026年度 博士后补助项目第二批次申报工作

为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育留用支持力度,加快集聚支撑吉林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青年人才,依据《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阶梯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吉人组字〔2025〕3号)和《吉林省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启动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补助项目第二批次申报工作。

博士后设站单位补助资金,是指省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以及省内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给予的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全省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级博士后培养平台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培养和招收高质量博士后青年人才。

对人力社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新批准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补助。

2026年度设站补助申报范围如下:一是2025年以后新批设的流动站、工作站,可申报20万元的经费补助。二是2023年以后批准设立的工作站,设站补助资金未达到50万元的,按实际招收进站人数,每招收1人可申报10万元经费补助(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驻省中直单位可直接审核汇总申报。其他设站单位经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省人社厅复核后,拨付相应补助经费。

博士后日常经费,是指省财政给予省内各设站单位全职博士后的基本生活保障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等。

全职博士后,是指人事关系已转入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进站时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主要认定依据参考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相关信息。

补助标准: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连续两年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2026年度日常经费补助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后进入省域内流动站、工作站及省级基地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含流动站与省外工作站联合培养人员)。

申报流程:由设站单位汇总本单位新增在站全职博士后人员,统一审核申报。经省人社厅复核后,一次性拨付2个年度的补助经费至设站单位。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6月4日-5日,提前逾期均不予受理。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提前与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或所属部门(单位)沟通,按所在地区和所属部门(单位)具体时限等要求报送。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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