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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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我省开展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

为全面规范推进我省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夯实长期照护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基础,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决定面向社会再次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

本次征集遴选职业为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职业编码为4—14—01—03,遴选级别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等三个等级。

征集遴选范围:一是申请机构已在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且正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硬件设施方面,拥有符合长期照护师评价要求的专业场地,配备完善且先进的设施设备,能充分满足评价工作的各项需求。在专业能力方面,具备健康照护培训考评认定相关经验,熟悉掌握医保相关政策。在专业领域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相关技术支持和实践经验,且专家队伍组成适应长期照护师评价工作的标准与要求。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二是已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业务被纳入巡视、巡察、审计等专项整治范围,尚未整改完毕的机构,不能申请。

申请机构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长期照护师队伍建设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各地医保部门联合人社部门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流程,保障培训质效,推动照护技能人才队伍稳步壮大。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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