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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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长春市绿园区拟征收2.5公顷集体土地

涉及到两个村 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实施长春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8批次项目建设,拟征收该区同心街道兴隆村、城西镇长青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总面积约2.5公顷,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成片开发建设用地需求。

公告明确了具体征收范围:其中,同心街道兴隆村征收面积约1.5公顷,范围东至城建学院用地界,南至隆化路,西至迎宾路,北至迎宾路(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城西镇长青村征收面积约1公顷,范围东至春城大街,南至景阳大路,西至万福花园,北至春城小区(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据悉,本次征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据《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公告发布后,绿园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重点确认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恳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公告同时明确相关禁忌事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若违反该规定,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本次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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