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司法权威的关键环节,更是化解纠纷、实现双方权益平衡的重要途径。作为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主动配合执行,既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更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损失的明智之举。
为帮助被执行人清晰知晓执行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误解、逃避执行承担更重法律责任,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梳理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必须做到的八大核心事项,为被执行人提供指引,共促纠纷圆满解决。
一、收到执行通知后,首要任务是什么?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首要任务是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包括金钱给付、行为履行(如交付财物、完成指定行为等)。若确有履行困难,不得拖延、逃避,应第一时间与法院、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可申请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合理方案,切勿无视执行通知,否则将面临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二、被执行人必须履行的财产报告义务有哪些?
如实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法院推进执行的重要基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范围:需全面、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股权、投资权益、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及债权、公积金、社保账户等其他财产,财产有出租、担保、共有等权利负担或权属争议的,需一并报告;
2.报告时限:需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无法按期提交的,可书面申请法院延长期限,且需提供正当理由;
3.补充报告:报告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转让、出租、支出大额资金等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变动,需自变动之日起十日内补充报告;
4.禁止行为:严禁拒绝报告、虚假报告、逾期报告,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何配合法院的财产查控与执行措施?
法院将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面调查,被执行人需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主动提供财产信息:自愿向法院说明财产所在地、保管人等详细情况,配合法院开展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财产;
2. 配合调查询问:经法院传唤,需按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如实说明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到场,拒不配合的,法院可依法拘传;
3.协助财产处置:对于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需配合法院完成评估、拍卖、变卖等处置流程,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执行。
四、被执行人能否主动履行义务,有哪些履行方式?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避免承担不利后果的最佳方式,具体履行方式如下:
1.一次性履行:有履行能力的,应在期限内一次性足额履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及时告知法院,由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2.分期履行:确无一次性履行能力的,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协商分期履行方案,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准许后,严格按照分期计划履行,不得逾期。
五、被执行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如何正当行使?
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配合执行的同时,依法享有合法权利,但需正当行使,不得滥用权利妨碍执行:
1.异议权利:对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执行标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由法院依法审查处理,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2.基本权利保障: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时,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可向法院说明家庭困难情况,申请保留相应生活保障。
六、哪些行为属于规避执行,会面临什么后果?
规避执行是违法行为,被执行人需严格杜绝,常见规避执行行为及后果如下:
1.常见规避行为: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虚假离婚、析产,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债权;虚构债务、伪造证据;拒不交出财务会计凭证等;
2.法律后果:法院将依法追回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如何解除?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可通过主动履行义务等方式申请解除,具体要求如下:
1.主动履行: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名单,法院核实后将及时撤销相关信息;
2.达成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的,可申请法院解除失信名单。
八、执行过程中,还有哪些关键事项必须注意?
1.及时更新联系方式:被执行人的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法院,避免因无法联系导致执行措施升级、自身权益受损;
2.不得妨害执行:严禁侮辱、威胁、殴打执行人员,不得阻挠、妨碍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否则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3.积极配合审计调查:若法院因案件需要委托审计机构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审计,需主动提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不得隐匿、销毁,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无情,司法有温度。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不仅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更是你诚信立身、避免权益受损的关键。宽城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主动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减免相关责任;对确有履行困难的,也将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合理解决方案。在此善意劝导各位被执行人:请正视义务、摒弃侥幸,主动沟通、积极履行,切勿逃避执行、规避执行,以免付出更沉重的法律代价。法院将与你一道,兼顾各方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推进执行,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暖,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与法治秩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