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公告》,旨在切实做好长春市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结合长春实际,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行优化调整,明确申请标准、相关要求及执行时间,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更便捷的住房保障路径。
公告明确,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确保家庭住房需求得到全面覆盖。同时,申请家庭需同时满足三项核心条件,门槛设置贴合工薪、引进人才等群体实际,兼顾公平与便民。
在户籍及社保要求方面,此次优化后条件更为宽松,主申请人只需具备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保且处于参保状态即可,户籍和社保缴存地涵盖长春市市区及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打破地域限制,让更多在长春工作生活的群体能够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结合长春现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购户型主要为85平方米左右的两室一厅和10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两厅,配售均价约5900元/平方米,大幅低于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切实减轻购房压力。
住房条件方面,申请家庭需满足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要求,精准覆盖住房困难群体。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政策中关于“主申请人离异需离异满5年”“5年内有房产转移、征收安置记录视为有房家庭”等补充要求,仍可作为申请参考,进一步规范申请秩序。
此外,公告明确了政策性住房相关要求: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如在本市享受房改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含政府完全产权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需在房屋交付前按规定腾退;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需在房屋交付前按规定退回;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在房屋交付前停发补贴,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合理分配。
据悉,此次优化后的申请条件公告自发布之日(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执行。此次申请条件优化,是长春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践行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简化了申请门槛,将切实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难题,助力实现“住有所居”,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和归属感。同时,长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违规转为商品房,购房家庭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保障购房权益。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