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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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倾心调解化纠纷 当庭履行解心结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莲花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并促成当庭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在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里,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告某广告装饰公司向被告某广告喷绘加工设计室定制了7张刀刮布,用于项目使用。然而,成品交付后却出现颜色不一的问题,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尽管被告进行整改,但颜色仍未统一,致使原告定制的物料全部作废。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定制款1387元,并赔偿安装拆卸人工费、高空作业费、运输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340元。被告虽认可返还定制款,但对其他损失拒不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事实清晰,为高效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法官通过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双方责任。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指出因加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原告产生的合理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劝导原告理解小微企业经营不易,在合理范围内互谅互让,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法理情相融,引导双方尽快化解纠纷,安心过年。

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与法理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分歧,最终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原告定制款1387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70元。随着钱款交付完毕,这起困扰双方多日的纠纷在庭审现场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标的虽小,却连着民心;纠纷看似琐碎,却关乎民生。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二道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枫桥经验”实践的生动缩影。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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