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延边支队巡逻五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大连方向568公里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3H**的货车违规停靠在应急车道。
该车既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后方设置警告标志,一名驾驶人正歪坐在主驾驶位上熟睡。
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前方老白山服务区。经询问,驾驶人表示,他刚送完货返程,途中突然感到困倦,便心存侥幸,没有选择驶入仅相距5公里的服务区,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睡觉,完全忽视了此举的巨大安全隐患。
民警对该驾驶人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行为,极易引发追尾事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长途驾驶应合理安排作息,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感到疲劳应立即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公路休息。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