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就业见习质量,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近日发布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长春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申报要求:一是在长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且符合长春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可持续发展潜力大的企事业单位可申报作为见习单位,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可以直接认定作为见习单位。二是见习期为3至12个月。三是承诺遵守就业见习有关规定,履行就业见习单位职责和义务。
见习生范围: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通知明确,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由当地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由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3000元带教补贴。
自2026年2月3日起,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开始接收并审核就业见习材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