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长春等50个城市入选。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称,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近期,三部门组织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这一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据介绍,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据了解,长春市始终用心谋划、精准发力,深耕促消费工作,去年成功获批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零售业创新提升、消费“三新”试点,获得6亿元国家资金支持。
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正式获批后,长春市将于2月份启动有奖发票活动,把有奖发票政策与本地促消费举措深度结合,进一步撬动消费潜力,让惠民利企的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