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井市人民法院的执行记录里,有这样一起看似寻常却又特殊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记录了干警执行过程中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
被执行人欠款多年,音讯全无,仿佛人间蒸发。然而,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他们辗转多地,终于在珲春市某村田埂边,等到了那个躲避已久的身影。询问后得知,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在龙井市、珲春市乃至黑龙江省内多地投资种植西洋参。这种作物生长周期长达数年,期间投入大、收益慢,他担心债主催讨影响种植进程,便选择了躲避。他诚恳表示:“西洋参收获卖了钱,我一定连本带利还清。”
面对这种情况,简单的强制措施或许能迅速结案,但可能让被执行人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也无法真正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执行干警并未机械执法,而是深入实地了解西洋参的生长规律与市场行情。考虑到若提前起参收成不如10月,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经法院主持调解,出具《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人合理期限,定于10月末起参。同时,鉴于其过往信誉不佳,法院依法冻结其名下车辆、房产及保险,若未按协议还款,将采取拘留、财产变卖等强制措施。
法律的威慑与利益的权衡让被执行人不再心存侥幸。12月中旬,西洋参销售款一到账,被执行人便主动联系法院,将全部欠款及利息一次性还清。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