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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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吉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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