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长春市伊通河城区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宽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据了解,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伊通河城区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宽城区)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地。
征地范围为长春市宽城区伊通河城区北段主河道及串湖流域。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伊通河流域的综合治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征收实施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相关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一年内,有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拟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改扩建,改变房屋用途,迁入户口及分户,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