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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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请注意,权利也有“保质期”

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带你读懂诉讼时效

在生活中,许多当事人因顾及情面或缺乏法律意识,在权利受损多年后方才寻求诉讼解决,此时却可能面临“诉讼时效”已过而无法胜诉的困境。为什么法律会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究竟是什么?本期普法驿站,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将带您读懂诉讼时效,助您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诉讼时效是什么?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通过诉讼实现利益的公力救济。需要注意的是,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向义务人主张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义务人以权利人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即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对债权人的主张不予支持,即权利人失去胜诉权。

通俗理解可以将诉讼时效想象成一个“权利闹钟”。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这个闹钟便开始倒计时。在闹钟响起(时效届满)前,你可以随时通过起诉以维护权益;闹钟响后,你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但若对方自愿“履约”,法律亦不禁止。

二、哪些情形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基于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即以给付财产利益为内容的请求,如要求支付借款、赔偿损失等。

然而,并非所有权利都受诉讼时效限制。以下情形通常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亲属和配偶之间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基于人格关系发生的请求权(不以财产利益为内容),如因受害人因名誉等人格权受损而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特殊法律关系中的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公共维修金请求权等。

三、诉讼时效期间有多久?

《民法典》将诉讼时效分为三类: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覆盖90%的民事纠纷):时间为3年,指的是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情形,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适用于某些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优先于普通时效适用,亦可中断或中止。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兜底保护):时间为20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最长自然时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员工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劳动仲裁时效期间只有一年。

四、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时”。

举例:张三借给赵四一笔钱,欠条写明2025年9月1日还款。若赵四到期未还,张三的诉讼时效从2025年9月2日计算。如果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张三可随时要求赵四还款。例如,张三发微信要求赵四在2025年9月1日还款,可能出现以下情形:(一)赵四说:“我现在手里还不够,可以宽限我俩月吗?到11月1号微信就转你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5年11月2日计算。(二)赵四答应还款但没有明确还款期限,张三每天不厌其烦地给他发微信。那么,诉讼时效将从每次要求赵四还款之日起重新起算。

由此可见,及时主张权利是“重置”诉讼时效“闹钟”的有效方式。

法院温馨提示:诉讼时效制度旨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社会法律关系。它既是权利的“保质期”,也是维权的“提醒钟”。广大民众需树立权利意识和证据意识,在法定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莫因疏忽懈怠而使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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