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7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圆满化解仅用时十余天,实现“案未开庭,事已了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企业因长期向被告公司追索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爽在查阅卷宗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被告公司远在广东,即便原告胜诉,后续执行也可能面临困难。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后,法官迅速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对被告公司相关账户进行查封。
账户被查封后,被告公司联系法院,表达调解意愿。赵爽抓住时机,秉持“既要解开‘法结’,也要解开‘心结’”的工作理念,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耐心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被告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拒不履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与原告企业坦诚交流,充分说明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和潜在风险,劝导其换位思考。
“企业经营不易,能够互相体谅才能共赢发展。”法官一番话语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被告公司最终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原告企业也欣然同意,主动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和解当天,被告公司将70余万元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企业。原告企业负责人感慨道:“没想到不用开庭就能要回全部欠款!法官公正专业的调解,不仅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保住了我们和合作伙伴之间的情谊!”
案件顺利解决后,原告企业专程向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上面“法槌落处积案破冰,护商环境千钧力;暖政施时欠款归仓,润企甘霖万里春”的字句,不仅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赞许。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