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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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长春市规范治理 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吉医保联〔2025〕17号)文件要求,近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 关于长春市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规范治理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长春市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的项目为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3个项目。

通知要求,长春市属、县(市)区属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请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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