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5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旨在以敬效尤,以案释法,实现“处罚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推动企业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利益。
案例一:2025年3月19日,长春市姝羽电气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发路烟厂宿舍6栋门前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供电线路增容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二:2025年3月31日,吉林省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芳草街(与芳邻路交会处)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管线接入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三:2025年4月7日,长春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在东环城路(与四通路交会处)运维的联通窨井井室严重破损,长期未修复。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四:2025年4月14日,吉林省合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在原声街两侧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充电桩供电线路敷设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案例五:2025年4月23日,吉林省中坤建筑有限公司在解放大路(与岳阳街交会处)人行步道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进行排水接入施工。依据《长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