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洁,女,身份证号码:220303195701012645;本人于2009年6月11日全款123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2号楼1单元302室,面积69.24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李岫泉,男,身份证号码:220302195910210414;本人于2009年5月14日全款11458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2号楼1单元402室,面积69.24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杨申,男,身份证号码:220302198506021017;本人于2008年5月20日全款131898.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1单元302室,面积74.41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金宝明,男,身份证号码:220319196601164217;本人于2010年1月25日全款8088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2单元603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王喜权,男,身份证号码220322195712026830;杨保兰,女,身份证号码:220322196005296828;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5月15日全款110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3号楼1单元501室,面积68.56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梁海生,男,身份证号码211224197401233416;郑秀飞,女,身份证号码:211224197501093422;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4月30日全款103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3号楼2单元503室,面积67.9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黄守东,男,身份证号码220322196506052434;王爱波,女,身份证号码:220322196707142410;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07年12月18日全款106492.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3号楼5单元509室,面积67.9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解力宾,男,身份证号码220302197610161218;张波,女,身份证号码:211224198011203603;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11年5月11日全款165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2单元404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兰殿武,男,身份证号码220519195405291178;杜凤芝,女,身份证号码:220519195604101189;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07年10月29日全款100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3单元105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胡景旭,男,身份证号码211224197802032519;李丹,女,身份证号码:220302197906101222;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1月25日全款8088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4单元607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刘志洪,男,身份证号码;220302197004171010;杨桂英,女,身份证号码:152302197109110808;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1月9日全款105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2单元503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王艳玲,女,身份证号码:22032219741114834X;本人于2009年5月11日全款110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2号楼1单元501室,面积69.84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许长所,男,身份证号码:211224197407143710;本人于2008年4月17日全款240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2号楼5单元110室,面积90.1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张铁东,男,身份证号码:220303198012193018;本人于2009年12月8日全款110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4号楼4单元308室,面积67.5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本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本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高岩峰,男,身份证号码220302196105281011;邢梅英,女,身份证号码:372431196910253824;声明人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5月15日全款115000.00元,购买坐落于四平市红嘴高新区兴达街3号地段天润花园颐和老年公寓3号楼4单元308室,面积67.98平方米的房屋,房款已全部结清。上述房屋产权确为声明人所有,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声明人保证声明内容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