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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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法治/广告]

调解员手记:

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初心与践行

我叫宋立安,2024年4月,我来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莲花山法庭从事诉前调解工作。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工作开展并不顺利,第一个月未能成功调解一宗案件,压力倍增。

幸得法庭各位法官,尤其是胡庭长的悉心指导,他们帮我梳理流程、分析症结,让我豁然开朗。随着方法逐渐明晰、经验不断积累,我的调解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至年底总结时,竟成功调解案件超百件,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在实践中,我不断摸索和总结,逐步形成了几种有效的调解方法,如“关怀沟通调解法”“亲情融化调解法”“联合调解法”和“赢得信任调解法”,显著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在工作中尤其注重两点:一是紧扣辖区特点。莲花山兼具农村与城市要素,作为生态旅游度假区,案件类型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需因地制宜开展调解。二是加强与法官协作。作为派驻调解员,我积极接受法官指导,密切配合法官,努力推动案结事了。

例如,在一起物业费纠纷案件中,被告因装修致经济暂时困难,希望缓交费用。我在维护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促成调解协议,并及时与王宇峰法官沟通,通过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效果。另一起离婚案件中,虽诉前多次调解未果,但我将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和双方核心诉求反馈给闫增华法官,最终协助法官成功调解。

这段经历不仅提升了我的业务能力,更深化了我对调解工作的理解。使我认识到,依法调解、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是化解纠纷的重要路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让更多同行从中受益,我将工作中的体会撰写成文,先后在媒体发表《一篇莲花山法庭人民调解员的日记》《莲花山法庭人民调解员谈人民调解工作的宏观与微观》和《遵义会议精神指引下的调解工作断想》等文章。2024年12月,我为莲花山区管委会“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授课;2025年6月,受省委政法委邀请,到汽开区杨柳社区调解员培训班分享经验,均受到好评。

未来,我将继续以化解群众纠纷为己任,将“人间之怨”消弭于萌芽,不负人民调解员的光荣使命。

来到这里,我不仅实现了人生价值,更找到了新的人生方向。我愿一如既往、扎根于此,努力追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调解境界。

只因我是莲花山人——我爱这片土地,亦热爱这份坚守的意义。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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