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一起以打扑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4年10月,被告人孙某伙同徐某(另案处理)、金某(已殁)共谋通过打扑克牌设局诈骗。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间,孙某等人先后在长春龙嘉机场寻找刚从韩国回来的务工人员林某、朴某作为目标。两次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孙某先以提供“跑线车”或“商务车”拼车返乡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金某伪装成归国旅客“偶遇”同行,将被害人带至交通枢纽附近。此时,同伙徐某假扮同路乘客“恰好”出现。三人随即以需“等待车辆”为由,将被害人诱骗至事先租好的出租屋或宾馆内,诱导参与“三打一”扑克牌游戏。期间,他们使用事先排好序号的扑克牌完全操控牌局输赢,分别骗取被害人林某人民币4300元及韩币80000元(折合人民币约414元),骗取被害人朴某人民币5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孙某辩称其犯罪行为应定性为赌博罪。针对这一辩解,承办法官苏健当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指出孙某等人并非进行真实的赌博活动,而是在牌局中秘密使用事先排好顺序的扑克牌,完全操控了输赢结果。本案被告人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在法官释明后,孙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孙某与同案犯徐某(另案处理)共同退赔被害人林某损失人民币四千七百一十一元九角七分、共同退赔被害人朴某损失人民币五百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此类以“拼车”为诱饵、以“牌局”为手段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境外务工人员回国初期的疲惫、对国内环境相对陌生以及贪利心理,步步为营设下圈套。广大群众,尤其是境外务工人员回国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选择正规交通工具,警惕“赌博骗局”,谨防“偶遇”陷阱。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