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法官,必须对长春工程公司采取措施!30万货款拖了快一年,他们就是故意赖账!”办公室里,吉林省某贸易公司的代表王某某情绪激动地说着。
“我们真的……一分钱都挪不出来了。”该案的被执行人长春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无奈地开口说道。
案件本身不复杂,两家民营企业合作三年,工程公司因一笔失败的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贸易公司30万元货款未能给付。贸易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胜诉后,工程公司也一直未能偿还货款。
执行过程中,工程公司主动向法院申报了财产情况,坦诚说明因投资失败,目前确实无法偿还全部欠款。但贸易公司对此并不买账,怀疑对方恶意隐瞒财产,强烈要求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强制措施,试图以此促使对方尽快还款。
面对双方的矛盾与分歧,执行法官深知不能简单地一执了之。为了更加精准地把握案件实际情况,法官决定进行实地走访。他深入工程公司内部,看到公司内一片冷清。通过与财务人员及员工深入交谈,仔细核对财务账册,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了解到该公司确实因投资失败遭受重创,公司负责人李某将自己的房屋都进行了抵押。目前除了维持基本运营的必要资产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情况。
为了缓解双方矛盾,帮助工程公司走出经营困境,同时保障贸易公司的合法权益,经过深思熟虑,法官决定召开执行听证会,让双方“面对面”沟通,算清法律账、经济账、发展账,从“对立博弈”转向“理性和解”。
听证会上,工程公司负责人李某对财产情况进行了逐一举证,详细说明了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以及未来的经营计划。从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到固定资产清单,从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到正在洽谈的合作项目,都进行了一一呈现,力求让贸易公司了解公司的真实处境。贸易公司则对李某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有疑问的地方提出质疑,李某都耐心地进行了解答,双方在现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和充分的沟通,贸易公司逐渐认识到工程公司确实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货款,认可了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事实。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贸易公司暂时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工程公司一定的时间来恢复经营,待工程公司经济状况好转后,分期偿还全部欠款。
听证会结束后,工程公司负责人李某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的理解和支持,给我们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努力经营,尽快偿还欠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