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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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买房遇到糟心事 法官调解巧维权

“我花一百多万买的房子,结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法官我这心里的坎儿过不去啊……”

高某于2019年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入住时发现房屋墙面不平整,房顶也存在质量问题,便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但双方反复协商五年未果,于是高某诉至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法官接到案件后,发现原告高某虽起诉金额不多,但购买房屋时间较长,判断原、被告双方矛盾积累已久。于是,在开庭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到达原告家中时,发现房屋装修完毕且已经入住。通过与当事人沟通,被告不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争议较大。

通过查看问题墙面和屋顶,进一步查实需要拆除已有装修并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鉴定费用较高,拆除装修也将造成资源浪费,加重损失,非但不能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还会将案情复杂化。于是,法官就地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原告阐明了诉讼成本,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要支付高昂的鉴定费,还会对生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告知被告进一步诉讼的法律风险,以及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同意补偿原告部分损失,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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