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改善外在形象,消费者纷纷选择踏入美容机构进行美容护理。美容机构常常采用预付卡模式与消费者建立合同关系,若服务过程中出现纠纷,消费者能否要求退还未消费余额?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预付式消费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
陈某在磐石市某美容院预付式充值17万元,在接受价值约6万元的美容项目后,该美容院于4个月后注销登记,原店面改为其他商户经营。陈某向美容院经营者主张返还约11万元的剩余价款,双方就赠送服务项目在内的折算单价标准扣款无法达成一致,陈某遂诉至磐石法院。
磐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焦点在于应返还金额的认定问题。该美容院为招揽顾客推出了含赠送项目的优惠套餐,相关服务项目的实际单价则应低于价目表所展示的价格。而该美容院主张“原价”应以展示价格计算,却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使用格式合同与陈某签约,未对“原价扣款”条款作必要解释说明,故该条款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而无效。因此,该美容院应退还陈某的剩余价款应高于其已认可的数额。
随后,承办法官从情理和商业信誉方面展开了调解。一方面,向美容院经营者释法明理,详细阐明合同履行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引导其自觉履行退款义务;另一方面,向陈某说明对方的实际经营困境,引导其理性主张权益。最终综合考量双方诉求,合理确定退款金额,双方就调解协议达成一致。至此,这起服务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美容卡、健身卡……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消费者经常会预付消费。但现实中,预付消费“卡壳”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不满意商家服务,往往遭遇退卡难、退款难,更有甚者,商家关门跑路,让消费者的预付款“打水漂”。
在此提醒消费者,面临“美丽消费”时需理性思考、仔细甄别、谨慎选择,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退款规则,并注意保存好合同、服务记录、效果对比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应遵循诚信原则、规范经营,正确对待和化解预付消费纠纷。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