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4日
首页
第A06版:[法治/广告]

一封感谢信背后的司法温度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案件当事人李某的手写感谢信和一面印有“清正廉明守正义 明察秋毫护公平”的锦旗。信中,李某表达了对莲花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胡雪莹及其团队(书记员王彦博等)的由衷感谢与敬意。体现莲花山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审判实践,以专业与温度守护公平正义的动人篇章。

时间回溯至2013年。李某带领施工队承接了某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的部分房建项目。工程虽于2014年底完成并交付使用,但因缺乏书面合同、工程多次转包、结算主体混乱等原因,160余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始终未被解决。2024年,作为实际施工人代表,李某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诉至二道法院莲花山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雪莹深知责任重大:这起纠纷时间跨度长达十年,法律关系盘根错节,证据材料庞杂零散(逾200份),且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面对这块“硬骨头”,胡雪莹团队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精准认定事实】面对堆积如山的采购单据、工资记录、维修凭证、交接文件等证据,法官团队展开细致、全面的审查分析。针对工程交付时间这一争议,法庭重点审查了一份盖有接收单位公章的《施工竣工交接单》。尽管被告质疑该单据,但法庭发现其记载的关键信息与其他证据高度吻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据此,法庭依法采信该交接单,确认了工程交付时间,为案件后续审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依法厘清关系】当被告提交一份意图否定李某实际施工人身份的“分包合同”时,胡雪莹严格审查,发现合同签署时法定代表人身份不符、结算金额逻辑矛盾且无任何实际施工佐证,结合大量由李某签署的原始凭证和协议,依法认定该合同不能反映真实法律关系,最终确认了李某的实际施工人身份。

【精细核算权益】在工程款核算上,法庭同样一丝不苟:依法支持符合行业惯例的合理税款扣除,明确否定违法分包方提出的巨额“管理费”主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主张管理费损失必须举证,且不能将违法行为的成本转嫁给实际施工人),并驳回了无合同及法律依据的其他费用分摊诉求。

这份严谨细致的工作,最终凝结成一份长达63页、说理充分、逻辑严密的判决书,依法判令相关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判决作出后,被告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这起长达十年的纠纷画上了公正的句号。

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在于公正的判决,也在于过程中传递的司法温度与便民理念。考虑到莲花山法庭距离市区较远,当事人往返不便,胡雪莹采用“莲”络人工作法,组建了案件沟通微信群。在群里,她及时发布案件进展信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细致指导证据材料的提交。李某在感谢信中特别提到:“在群里她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和案件进展情况,也让我悬着的心渐渐安定下来,每次解答细致入微,建议都切实可行,让我感受到她对当事人的关怀和尊重。”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缓解了焦虑情绪,让司法程序充满人文关怀,生动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

李某在信中动情地写道:“胡雪莹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法官的职业操守和使命担当……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和力量,也让我对司法为民、传递法制温度充满信心。”这封感谢信和那63页沉甸甸的判决书,共同构成了莲花山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