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卫某使用受赠的同花顺软件及购买的通达信接口通道,开发并销售证券交易分仓软件“云服管家”,按照每日交易量的万分之一或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向购买者收取费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卫某通过“云服管家”软件为他人提供证券交易业务至少634人次,非法获利741926元。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卫某等人使用“云服管家”软件,非法为配资客户提供委托交易、查询、结算等证券业务,经营过程中,“云服管家”软件共为482人提供服务,经营额为3626万元,获利额为606万元。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卫某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告人卫某、刘某、韩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对被告人卫某应依法数罪并罚。据此,判决被告人卫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千二百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二百一十万元。
三、风险提示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